直到近两年国家相关部门在三北地区推行暖气计量收费,才带动了国内企业进行热量表的研发、生产。随着近年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型中央空调已入寻常百姓家,因此对作为高档消费品的中央空调进行计量收费已是不容质疑的事实要求,国内也有些企业进行了相关中央空调计量收费产品的研发、生产。
目前国内市场上中央空调冷热量计量产品总体上来说主要分为两大流派:
1、力学第一定律(功=流量×温差)为理论基础“热量表”模式;
2、以(功=功率×时间)为理论依据的“计时计费”模式;
1、直接计量“水土不服”
直接计量形式的中央空调计量器具主要是能量表。目前,大家了解到的中央空调的计量只有在近二年暖气计量中发展起来的能量表这一种计量器具。因暖气的巨大温差与中央空调小温差存在较大差别,所以计量暖气用的能量表(精确度3-95℃)不能满足中央空调的计量精度(0.5℃)要求。并且能量表成本太高(最小型号DN20的就在1000元左右),应用中需要对空调系统设计作出变更,安装中易造成测温不准引起人为误差,对中央空调系统的水质要求较高,使用中容易发生脏堵,受潮等故障,这些都不利於能量表的於应用推广。
根据能量守恒原理,中央空调对空间的热交换量与其介质中的能量变化量相等,能量表就是通过直接计量中央空调介质(冷冻水)的能量变化量来实现对中央空调的量化的,其工作原理是依据物质的热交换能量计算热力学公式Q=∫cΔTV=∫c(T2-T1)qt。(能量表)由带信号输出的流量计、两只温度传感器和能量积算仪三部分组成,它通过计量中央空调介质(冷冻水)的某系统内瞬时流量、温差,由能量积算仪积分计算出系统的热交换量。
这种中央空调计费方式原理明确,结果直观,易於理解。由於它要计量多个参数,特别是中央空调系统的大流量小温差环境,对能量表的温差的精度要求较高,所以其生产成本较高,同时改变中央空调的系统设计和要求水质,普遍采用受到制约,主要用在分层、分区的中央空调计费上。
有些热量表生产厂商将其暖气表的能量积算仪上加“取正”功能后就认为可以用在中央空调的计费上,这是一种误解。暖气和中央空调计量原理虽相同,但实际应用环境不一样:暖气是通过调节水流量来调节热交换量的,属小流量、大温差环境,其进、回水温差在35℃左右,对流量精度要求较高而温差精度要求较低,所以热量表标准温差精度在3-95℃;中央空调未端是定流量,小温差系统,它是通过调节风速来改变热交换面积,从而达到调节热交换量之目的!因此其对流量精度要求较低而温差精度较高,因中央空调的进、回水标准温差是5℃,如果允缪1℃的误差,在一个装有6台风机盘管的家庭开一台时,已不能满足计量要求。因此用於中央空调计费的能量表温差精度应在1℃以下。现在暖气热量表温差精度多在2-3℃,价格已在千元,要其达到计量中央空调的温差精度成本将更高。所以,目前以能量表来实现中央空调的计费技术虽比较成熟,但其应用成本太高而并未被商家看好和消费方接受。
2、用水表、电表进行中央空调计量收费是一大骗局!
在中央空调直接计费因价格高昂和应用不便而无法为用户所接受,又出现了一些看似简单、便宜的间接计费方法。比如:电表计费,热水表计费等。
电表计费就是通过电表计量用户的空调末端的用电量作为用户的空调用量依据来进行收费的;如按电表计量收费:中央空调系统中的制冷主机、水泵、管道均可不装!只要有电,用户打开室内风机盘管,就必定计量收费!能量中心的空调主机即使不运行或干脆没有空调主机,只要用户空调末端打开都有计费, 热水表计费就是通过热水表计量用户的空调末端用水量作为用户的空调用量依据来进行收费的,按此方法:中央空调系统中只需配备水系统的水泵、管道、室内风机盘管就行了,什么制冷主机、风机盘管电源都可以不用,启动水泵热水表就有计量收费!
因此,无论热水表、电表进行中央空调的计量收费,都不能真正反应空调“量”的实质,中央空调的要计的“量”是消耗的能量(热交换量)的多少,出现这种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荒诞结果也是必然现象。
3、未端开关时间计费法没能保证 “时间量”与中央空调“冷量”的必然联系,重蹈水表计费、电表计费的覆辙 在水表计费、电表计费这一明显不合情理且又无奈之中不得不暂时采用的情况下,寻找一种符合国内中央空调应用情况且又经济实用的中央空调计量收费方法成为行业内的有识之士的的不懈追求,按人们最熟悉的时间收费似乎是一种最佳方案,然而找出时间与中央空调“量”与“质”的关系中,一些电子行业出身的人士却失之简单,没有抓住中央空调“量”的实质,计量的仅仅是中央空调未端风机盘管开关的时间量,却不能实质保证这种“时间量”与中央空调“冷量”的必然结果,按这种“时间量”进行中央空调收费又回到了只要运行风机盘管,没有主机或系统就计量收费的怪事!落到与水表计量、电表计费同样的境地,这也就不用奇怪为什么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只给这些厂家颁发“计时器”的《制造计量器具缪可证》而不是中央空调计费系统的!(因为其执行的就是《电子时钟计时器器标准》)
4 、中央空调要计量的“量”既不是水量,也不是电量,更不是时间量,而是中央空调介质水中携带的能量(冷量或热量)的变化量——CFP系列中央空调计费系统能经“经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批准”的原因是:
中央空调计量收费就是将中央空调“能量”的商品化,而商品的价格取决于商品的内在的“质”和外在的“量”,而这种计费方式只计量了中央空调末端的外在的“量”,却忽略了中央空调内在的“质”,用户的空调未端使用“用电量”、“用水量”并不等於用户所消耗的“用冷量”,所以出现了不合情理的结果,也必然造成计费纠纷;因而这种中央空调计费方式被市场所淘汰也在情理之中。
CFP系列中央空调计费系统(有效果计时型)根据中央空调的应用实际情况,首先检测中央空调的供水温度,只有在供水温度大于40℃(采暖)或小于12℃(制冷)情况下才计时(确保中央空调“有效果”),然后检测风机盘管的电动阀状态(无阀认为常开)和电机状态(确保用户在“使用”)进行计时(计量的是用户风机盘管的“有效果”使用时间),但这仅仅是一个初步数据,还得利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通过计费管理软件以这些数据为基础进行合理的计算得出“当量能量”的付费比例,才能作为收费依据。
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为确保产品质量和计量收费的公平合理,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专门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起草委员会,制定了国内唯一的《中央空调计费系统((有效果计时型))》企业标准,其计量理论依据和计量方式均通过国家法定计量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成功完成了国家备案,CFP系列中央空调计费系统(有效果计时型)也是唯一经国家法定部门的批准的中央空调专用计量器具
CFP系列中央空调计费系统对中央空调的设计、安装无任何特殊要求,即插即用,纯电子电路设计确保性能稳定、寿命长、不易发生故障、成本低廉(约为能量表的1/5)、经济实用、应用方便。 |